为了建立信用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提升家庭装饰行业质量水平和社会信誉度,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以下称行业协会)决定,在部分会员单位试行“家庭装饰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即企业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委托行业协会进行家庭装饰工程质量理赔。行业协会相应成立管理机构,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第二章 原 则
第一条 自愿交款。会员单位自愿交纳质量保证金(下称保证金),委托行业协会进行质量理赔。也可向行决定取消委托。
第二条 自我管理。保证金所有权仍在企业。交纳单位和行业协会派代表组成管理机构,对保证金进行管理。
第三条 合情。质量理赔应具备符合理赔要求的情节。
第四条 合理。理赔的数量合理。
第三章 委托、取消委托和拒绝委托
第五条 委托。会员单位与行业协会签署“质量理赔委托协议”,委托协议中确定交纳保证金数额和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行业协会接受委托后公告周知。
第六条 取消委托。企业决定取消委托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即公告周知,并在公告后一年内退还余款。
第七条 拒绝委托。行业协会有权拒绝信誉不佳和屡次发生质量事故的单位委托处理质量理赔的要求。
第四章 管理机构
第八条 质量保证金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成立“质量保证金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管委会由会员单位代表和协会秘书处人员组成,共同管理和使用保证金(议事规则另词“)。
第九条 执行部。管委会下设执行部,处理日常理赔事宜。执行部应秉公办事,既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要维护会员单位的利益。
第五章 交纳和使用
第十条 交纳。会员单位签署“质量理赔委托协议”的同时,将认定的保证金额交入行业协会指定账户。数额暂定为20万元。
第十一条 补足。会员单位的保证金支付赔偿后,不足部分应在五个工作日中补足。如果在三十天内不补足,则视同取消委托。
第十二条 使用。管委会对保证金实行专款、专户、专用。在执行质量理赔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相关重大活动经费、办公经费、公告费用等在保证金的利息中支付,不足部分由行业协会费用补贴。
第六章 质量理赔
第十三条 理赔条件
(一)理赔对象必须是交纳保证金单位施工装饰的客户。
(二)程质量确实存在问题,且全部或部分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
(三)施工单位应负的责任在正规合同(上海市工商局、市建委制定的标准合同)约下的期限内。
(四)理赔范围是2002年2月1日后施工的工程。
(五)理赔的最高限额为委托单位交纳的质量保证金金额。
第十四条 理赔程序
(一)由客户提出理赔要求并举证,举证发生的费用由客户垫付(举证不成立,由客户支付)。
(二)执行部调查确定或委托权威质量监测、检测机构认定。
(三)执行部发出“质量理赔通知书”,告知施工单位应该赔付的理由和数额。
(四)书面通知发出五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没有异议(不作答复视作同意),应支付赔偿(包括举证检测费)。
(五)客户收到理赔金后出具收款凭证,并在处理结果上签字,理赔即告完成。
第十五条 申诉。会员单位对执行部处理意见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管委会提出申诉。申诉并不影响理赔程序的进行。如果委托单位申诉理由成立,其损失由保证金的利息补偿,相关责任人将受到处理。
第十六条 管委会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秉公办事。若有违纪者,将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质量理赔委托协议”、“质量理赔通知书”为本“办法”附件。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
2001年12月20日
附件一:
质量理赔委托协议(样式)
委托方:_______(甲方)
受托方: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乙方)
一、甲方自愿交纳家庭装饰工程质量保证金人民币_20_万元(大写 贰拾万元整 ),委托乙方处理涉及本单位家庭装饰工程的质量赔偿事宜。
二、甲方承诺:在甲方应赔而逾期未赔(不赔)前提下,乙方有权直接动用保证金赔付。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公正执行质量理赔。
四、委托日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五、甲方取消委托或乙方拒绝委托,其方案另订。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盖章签字有效。
委托单位: 受托单位: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
委托日期: 受托日期:
附件二:
质量理赔通知书(样式)
______:
根据_____号家庭装饰合同,本市____路____弄____号____室家庭装饰由你公司承接。现业主提出质量索赔。经本办公室调查和有关部门检测,认定你公司负有责任,现决定向业主赔偿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请你公司在五天内把该款交至管理委员会执行部。
你公司如有异议。请在五天内书面复函,可向管委会提出申诉,管委会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决。但赔偿不受影响,费用在质量保证金中列支,你公司的质量保证金余额为 元,不足部分,请在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特此通知。
质量保证金管理委员会执行部
年 月 日
附件三:
公告(样式)
本协会接受下列单位委托,处理涉及这些单位的家庭装饰工程质量理赔事宜。如果消费者认为下列单位的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可向我协会投诉。
本协会敬请消费者注意,在家庭装饰时,应该委托有资质、有信誉保证的企业施工,应该签订市工商局、市建委制定的标准合同,以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单位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联络人员







